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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停车场”变成文体广场 小区业主上百辆车无
时间:2016-12-31  编辑:泊乐智能
日前,据家住齐河县某小区的王先生反映,小区附近的一个大停车场从12月初开始就不再让业主停车,造成小区业主的上百辆车没地方停。

据悉,小区内设有地下车库和地上车位,地下车库可出售出租,地上车位可出租。考虑到费用问题,很多业主都把私家车停放在小区外的一片大空地上。从今年12月初开始,停车场突然被封了起来,安上了隔离桩,不让汽车进入,变成了一个文体广场。业主们上百辆车没地方停,只能停在路边或到物业租赁地上车位。

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小区外的这片空地跟物业没有关系,产权是归小区附近一个村子的,将空地改建为休闲文化广场也是该村的行为。该空地并不是专门的停车场,只是一直闲置,很多业主图方便将车停在这里。考虑到停车安全和附近居民的需求,所以该村将空地重新利用起来,建设休闲文化广场,但这一切跟物业无关。

对于小区出租停车位该不该收取费用,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倩表示,小区出租停车位是否收费要根据停车位的产权归属进行区分对待。如果小区出租的停车位是临时在公共道路上画出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种情况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服务公司都无权单方进行收费。可以收费的方式必须是为了方便小区管理,业主委员会委托或授权物业公司收取停车位费用,收取费用多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同时收取的费用还必须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核同意,所收取的费用除了工人工资等必要费用外,大部分费用应用于小区的维护、管理。关于资金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向小区住户公示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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