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朱女士介绍,当时办完事去开车,刚启动倒车的时候发现轮胎是瘪的,于是就喊补胎的来修理,结果修理人员说轮胎是好的,肯定是被人放了气。朱女士想起之前有人打电话喊她挪车,因当时有事就没来移车,谁知被人放气了。猜测是被门市老板放了气,朱女士便去找老板理论,老板坚称没有动朱女士的车胎。
两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调取现场监控,发现门市老板郭某在13时48分从门市出来,然后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工具半蹲在朱女士的白色轿车右前轮处,大概持续了近2分钟才起身回门市,之后还从门市走出来查看车胎,并且在这之前和之后都没有人动过朱女士的车胎。
民警将门市老板郭某通知到两路派出所,在证据面前,郭某自知理亏,主动坦白承认因为一时之气将朱女士的车胎气给放了。民警对郭某的这种恶意行为进行了警告和批评教育,所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朱女士因为右前车胎没气而发生了交通意外,郭某将承担法律后果。郭某承认错误并写下悔过书,而且主动要求承担朱女士的修车费用,朱女士表示此事将不再追究。事后朱女士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思,表示今后将把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上,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