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贴在小区的电梯口对面,这张告示落款为物业方,没有加盖公章。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引起业主的不满,他们反映至街办后,得到了将协调三方洽谈的回复。物业方称,小区停车位价格由开发商制定,物业只收取其中每车每月的90元管理费。
小区很多业主认为“这样的收费太离谱”,为此,几个业主拟出一张反对意见书: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协商议定。管理方在没有和广大业主协商约定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停车场车位收费标准。一千元的月租收费标准创了成都收费之高价纪录,不符合小区定位,属于“漫天要价”。
业主张先生说“收费标准不降,我车都停不进去自家小区了。”他去年8月搬进小区,由于开发商没有办齐手续,他在小区停车也一直没有交费。
同时,业主表示了抗议,并称不能接受物业方的告示。部分业主要求小区管理方重新定价,在没有达成合理价格之前,拒绝签订租赁合同。